用戶繳交水費須知
一、抄表時間
為了方便用戶繳費,韶關市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對小口徑水表(DN15、DN20)實行兩月一抄:即單月抄湞江區,雙月抄武江區。對DN25以上水表實行每月一抄。
二、繳交時間
當月水費次月(1日至31日)繳交。
三、繳費方式
(一)銀行代扣(含單位及私人用戶)。
(二)到韶關市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客戶服務中心各營業網點繳交。
(三)通過網絡在“韶關市水投集團”微信公眾號:sgzls8884668繳費 。
(四)通過網絡在支付寶生活便民水電繳費平臺繳費。
四、繳費標準(單位:元/m3) 2021年8月1日起執行
簡化用水分類 |
基礎 水價 |
污水處理費 |
生活垃圾處理費 |
合計 |
|
居民生活用水 |
30 m3及以下 |
1.88 |
0.95 |
0.35 |
3.18 |
31 m3-38m3 |
2.82 |
0.95 |
0.35 |
4.12 |
|
39 m3 及以上 |
5.64 |
0.95 |
0.35 |
6.94 |
|
合表用戶 |
2.21 |
0.95 |
0.35 |
3.51 |
|
非居民 生活用水 |
1.工業用水 |
2.58 |
1.40 |
0.40 |
4.38 |
其中:以自來水為原料的工業 |
2.58 |
1.40 |
0.05 |
4.03 |
|
工業園優惠用水 |
2.19 |
1.40 |
0.40 |
3.99 |
|
2.行政事業用水 |
2.58 |
1.40 |
0.19 |
4.17 |
|
3.經營服務用水 |
2.58 |
1.40 |
0.53 |
4.51 |
|
其中:農貿市場 |
2.58 |
1.40 |
1.59 |
5.57 |
|
限額以上商貿流通企業(參照工業優惠) |
2.19 |
1.40 |
0.53 |
4.12 |
|
4.消防、環衛、綠化用水 |
2.58 |
1.40 |
0.00 |
3.98 |
|
特種用水 |
特種經營用水 |
6.20 |
1.40 |
0.80 |
8.40 |
五、收費依據
(一)韶關市物價局《關于韶關市區生活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的通知》(韶市價〔2009〕15號)。
(二)韶關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調整市區污水處理費第二階段執行時間的通知》(韶發改價格〔2019〕6號)。
(三)韶關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調整韶關市區自來水價格的通知》(韶發改價格〔2021〕11號)。
六、優惠政策
經市民政局核定的低收入群眾且是韶關市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用水戶,用水量在15 m3/月?戶及以內的按1.00元/m3計收水費,超出部分按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階梯水價1.88元/m3計收。
七、有關政策規定
(一)根據市政府《韶關市區供水管理規定》:用戶用水“必須按相應的用水性質實行分類計量,混合用水按最高用水水價計費”。
(二)根據市政府《關于規范市區環衛服務收費的通告》(韶府〔2007〕76號文):垃圾處理費采用與自來水費同一窗口、一并收取的捆綁方式由韶關市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代收,時間從2007年10月1日起執行。對拒不繳納垃圾處理費者,不予辦理自來水繳費手續。逾期未繳納上述費用的,可采取停止供水等強制措施予以追繳。
(三)根據《廣東省城市供水管理辦法》、《廣東省城市供水價格管理實施辦法》以及《廣東省建設工程計價通則》,用戶一個月內不交納水費,每日加收0.5‰違約金。逾期一個月不繳交者,韶關市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發出催交通知單;兩個月不繳交者,韶關市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將暫停供水,待其繳清欠交水費及違約金后,才給予辦理復裝手續,恢復供水。